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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

  • 發布單位: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

(一) 國家公園風景區、遊憩區、遊客中心及其周邊空間、公園綠地,除吸菸區外,全面禁菸,違者處新臺幤2,000元~10,000元罰鍰。
(二)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 歲之人,亦不得以強迫、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,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。
(三) 禁菸場所請勿吸菸,違者處新臺幤2,000元~10,000元罰鍰。
(四) 戒菸穩賺不賠,經濟、環保、健康、幸褔增倍;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。
(五)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(加熱煙),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;「戒菸」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!
(六) 18歲以上使用戒菸門診,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,請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洽詢本縣各合約醫事機構。
(七) 存下你的幸褔荷包,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,省錢又健康!
(八) 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,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,健康滿分、幸福加分!
(九) 愛自己從戒菸開始;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6363,省錢、健康又幸福。